课程设置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
教育的决定》和
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落实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根据《
安徽省普通高中新
课程改革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
桐城中学课程设置方案和选课指导意见。
2、设置原则
(1)体现高中课程标准的精神,提供可能多的选择给学生,使学生有宽广的自主学习的空间。 (2)科学设置课结构,强调综合性,以克服学科门类过多、相互独立的倾向;加强选择性,适应学生发展的多样化需求;确保均衡性,以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3)从实际出发,结合我校学生情况和学校的各项条件。
(4)遵循
教育教学规律。
3、设置依据
(1)普通高中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①学习领域
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
②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其中技术与艺术是新设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
③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2)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说明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具体设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