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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技术
1、课程设置与学时安排建议
| 领 域 |
科 目 |
似开设的所有模块 |
第一学年似开设模块 |
第二学年似开设模块 |
第三学年似开设模块 |
| 学 段 |
周课时 |
模块名称 |
学 分 |
学 段 |
周课时 |
模块名称 |
学 分 |
学 段 |
周课时 |
模块名称 |
| 技 术 |
技 术 |
1、信息技术
必修Ⅰ :信息技术基础
必修Ⅰ:
a:算法与程序设计
b:多媒体技术应用
c:网络技术应用
d:数据管理技术
e:人工智能初步
选Ⅰ:校本课程
2、通用技术
必修Ⅰ:技术与设计1
必修Ⅱ:技术与设计2
选修Ⅰ:
a:电子控制技术
b:建筑及其设计
c:简易及其设计
d:现代农业技术
e:家政与生活技术
f:服装及其设计
g:汽车驾驶与保养
选修Ⅱ:校本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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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信息技术 必修Ⅰ |
2 |
1 |
学时1/周 |
通用 技术 必修 1 |
信息 技术选修Ⅰ
信息 技术选修Ⅰ
选修Ⅱ 校本课程
|
2 |
1 |
理 |
2学时/周 |
1、信息技术
选修Ⅰ
2、通用技术 选修Ⅰ
|
选修 Ⅱ 校本课程 |
| 2 |
2 |
2 |
2 |
理 |
| 3 |
2学时 |
信息技术 选修ⅠⅡ 校本课程 |
2 |
3 |
3 |
理 |
| 4 |
4 |
4 |
理 |
| 通用 技术 必修 Ⅱ |
2 |
2、选课指导
高中技术课程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个部分,包括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共十七个模块。选修部分强调在必修模块的基础上关注技术能力与人文素养的双重结构,是技术素养培养的继续,是支持个性发展的平台。模块内容设计既注重技术深度和广度的把握,适度反映前沿进展,又关注技术文化与信息文化理念的表达。
(1)信息技术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共七个模块。
必修部分只有“必修Ⅰ:信息技术基础”一个模块,2学分。它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相衔接,是信息素养培养的基础。是学习后续选修模块的前提。
选修部分包括“选修1:算法与程序设计”、“选修2:多媒体技术应用”、“选修3:网络技术应用”、“选修4:数据管理技术”和“选修5:人工智能初步”,每个模块2学分;“选修Ⅱ:校本课程”,每个模块1学分。
修完必修模块才能修选修模块,选修模块之间没有严格的先后顺序关系,可任意选修。
修满4学分是取得高中毕业资格的最低要求,其中必修2学分,选修2学分。建议:有兴趣或理、工科取向的高中学生再加修若干学分,如:希望在计算机专业深造的同学可根据自己爱好倾向选择2-3个选修模块(包括校本课程模块);希望在管理类等专业学习的同学可选择选修3;希望在设计类、美术类等方向发展的同学可选修选修2;想在通信类、电子工程专业或其他工科专业学习的同学可选择选修1和校本模块,作为就业或高校招生的参考。
(2)通用技术
高中通用技术是第一次作为必修课程进入高中课程,这门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共十个模块。
必修部分有“必修Ⅰ:技术与设计1”和“必修Ⅱ:技术与设计2”二个模块,共4学分。它是高中通用技术课程的核心,是提高学生技术素养、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基础内容和良好载体。
选修部分包括“必修Ⅰ:电子控制技术”、“选2:建筑及其设计”、“选修3:简易机器人制作”、“选修4:现代农业技术”、“选修5:家政与生活技术”、“选修6:服装及其读者设计”和“选修7:汽车驾驶与保养”,每个模块2学分;“选修Ⅱ:校本课程”每个模块1学分。
同信息技术课程一样,修完必修模块才能修选修模块,选修模块之间没有严格的先后顺序关系,可任意选修。
修完必修两个模块取得4学分是取得高中结业资格的最低要求。建议:有兴趣或理、工科取向的高中学生再加修若干学分,如:有兴趣或希望在计算机专业深造的同学选择选修模块选修1、选修3;希望在建筑类等专业学习的同学可选择选修1、选修2;希望在设计类、美术类等方向发展的同学可选修选修1、选修2、选修6、;想在通信类、电子工程专业或其他工科专业学习的同学习可选择选修1;对农业或对园林建设感兴趣的同学可选修选修模块4;而选修模块5、选修6、选修7适合所有同学。
(3)课程开设建议
高一年级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每周2课时。第一学期开设信息技术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第二学期开设选修课选修模块1:算法与程序设计使之高数学必修模块2相对应。
高二年级开设通用技术课程,每周2课时。第一学期开设通用技术必修模块Ⅰ:技术与设计1;第二学期开设必修模块Ⅱ:技术与设计2。
条件许可,从高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开设技术课程选修模块中的其它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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