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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作者:cccyiyi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7-12-8 14:17:00  发布人:cccy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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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为其测试专业大类所对应的专业,学校将给其加10分(江苏考生为5分)参加该专业排序。若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两个A+,其高考成绩只要达到省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3、对于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表现突出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经考核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考生高考成绩只要达到所在省(区、市)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六、若国家或相关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自主选拔录取的联系方法

  1、联系部门及电话: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025-83786699,025-83787949(兼传真)

  2、监督部门及电话:河海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

  025-83786240

  八、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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