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新课改背景下评价制度的改革
一、高中新课改背景下考试评价制度的创新是个系统工程
由国家教育部主导的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设计的全新的高中课程改革已经启动。 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宗旨鲜明、理念新颖、内涵丰富、方向明确,作为国家行为这项改革将强力推进。它在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教学过程、教学评价、 教学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与传统的高中教学模式差别甚大的改革构想,是涉及基础教育的根本性改革,目的是要改变传统普通高中教育的一些弊端(如:教材内容陈 旧、缺乏多样性、选择性;教学方法简单,学生被动学习;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评价;使学生成为分数的奴隶,缺乏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适应时代潮流发展 的需要,培养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具有健全人格、健康体魄的高素质的现代人才。从理论构建上,这是理想、科学的改革方案,它突出的特点是学校有一定的自主设置 课程,自主认定学分权,便于办出特色,学生有一定的自主学习,自主选择课程权,便于个性发展。 经调研,课改落实在具体的实践中,由于国家课改方案只作粗线条的原则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细则,执行起来,难度较大。校长、教师、家长的观念转 变、教师角色转换、素质的提升、学校资金的投入、教学设施、设备的扩充以及相关改革的均衡推进,配套政策的出台等方面均跟不上高中新课改推进的步伐。其中 涉及考试评价制度的研究与改革迫在眉睫又严重滞后,难度最大。现行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不作相应的改革,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将遇到强大阻力,难以顺利实施。 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涉及学校办学水平、教师教学质量、学生毕业认定等复杂问题,如何在新课改背景下创新,确实是系统工程,值得组织精干力量作为课题深入研 究。
二、高中新课改背景下评价制度改革的困惑
高中新课改是立足于现有高中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重大改革,改革的目的在于完善,它要在继承优良的传统上革除弊端,而不是对传统的全面推翻与否定。例如:传 统教育中的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课堂教学为中心,以及考试作为完整教育不可缺少的环节等教育思想与原则并没有过时。在思考考试与评价制度的改革 中,不能回避存在困难与矛盾,才能找准对策。新课程改革面临改革与已有评价体系的矛盾,参与改革的实践者(校长和教师)与具有评价权的评价者之间(教育行 政部门、社会、家长等)的矛盾,新课改采取评价改革贯穿于教学实践与研究全过程的策略,注重过程评价,但操作起来难度不小。
1、新课改的教育评价由侧重甄别转向侧重发展,新课改提出的学生发展过程评价其中很多方面都无法通过考试的方式加以考查,更难以用量化的方式进行准确客观的描述,这就给老师的具体操作带来难度,且效果也未必理想。
2、对学生个体综合素质的侧评,尤其是对学生在非认知因素、思想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水平等方面的侧评,缺乏科学有效的技术和手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缺乏坚实的科学依据,操作性差;如果体系过于庞杂,影响评价的信度和效度。
3、家长强烈追求分数的愿望,使教师和学校课改背负沉重的思想压力。中国传统的教育价值观以获取功名、扬名显祖为目的;在对学校教育评价上直接表现为以 “分数定成败”重结果、轻过程,这与新课改倡导的关注学生发展观念形成鲜明对比。目前国家人才选择制度不健全,除一张考卷定终生的选拔制度外尚无良策;学 校“以分取人”的观点与新的人才观错位;教师以“成绩论英雄”的现实与新的教学观错位;社会、家长的以“升学率看学校”的现实与新的教育观错位;这些传统 的教育观念对课改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形成巨大的社会阻力。
三、高中新课改背景下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亟需明确的若干问题
高中新课改方案出台后,部分校长、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就认为:学分由学校认定,学生学满规定的学分就可毕业。那么十二年前建立起来的作为衡量高中学 生能否毕业的会考,将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可以取消;再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发布成绩的全省会考与新课改理念相悖。
当年原国家教委推出会考制度,也是作为高中教育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也是为了提高学生群体素质,纠正以高考成绩片面衡量学校、教师、学生的不合 理倾向。实践证明:高中会考制度在转变教育理念、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制其面向全体学生,依照部颁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纠正学生群体性偏科倾向,评价与促进 高中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会考制度都得到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认可,我国高中毕业生赴国外高等学校留学深造,都要求出具省级高中会考 合格证书。只是由于随着会考社会功能的日益弱化,考试和评估对学校和师生又总会有一定的压力和负担,教育部又把是否继续实施会考的决策权下放省里等原因, 使会考的作用受到学校(特别是重点学校)的质疑。因此,在新课改的背景下要不要继续实施水平考试,亟需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的自主权要给,这是课改方案明确了的。但给到什么程度,认定的前提、条件、标准是什么,需要不需要明确,以便于学校掌握。
2、是否修满学分,学生就可毕业,不再需要经受以整合各个模块系统知识为目的的水平考试测验。
3、作为国家行为的高中课程改革体现了国家对人才培养的意志,需不需要由国家授权认可的有关部门对新课程改革进行必要的监控、衡量、评估、规范。还是完全执行校长负责制,任由校长自己理解、自主负责,实施新课改。
4、对于不同类型的学校如何保证其培养的高中毕业生人才规格要求得到基本保证,即有没有高中毕业生的质量的底线要求。
四、新课改背景下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几个设想的比较
教育评价对于教育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考试与评价制度的改革是落实课程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考试不是评价的全部,却是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课改还需要评价与考试已是不容置疑的。面对新课改,会考要抓住机遇、研究课改、适应课改、继承创新、有所作为。
实施新课改仍然需要教育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关键在于怎样监控,用什么方法、手段监控,由哪一级监控,才不与新课改理念冲突。
设想一:学分认定权完全给学校,学生毕业不毕业全由学校说了算,那么会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