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高中生毕业的认定功能自然消失。省里只按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对必修科目实行抽考,分级分类进行命题以监控各类学校实施课改的质量、效果与水平。
目前,处于市场经济转轨中,社会尚缺乏有效诚信制度,普遍追求功利的环境下,学分认定、毕业标准,完全放权给学校,放弃教育行政部门的监控,在一些学校, 特别是办学条件差、生存困难的学校中,容易造成高中文凭的滥发与贬值。由全省组织抽考,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制约、监控手段。
设想二:学生修满规定的 课时取得规定的学分,仅是毕业的必要条件。毕业的充要条件还应包括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标、整合各模块的水平考试合格。而水平考试的组织、评估、监控由各地 级市负责实施。这一设想也有利于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辖区教育特点、现状、检测情况,适时作出灵活调控。
设想三:(一)学分认定的充要条件 是:⒈学时修满;⒉学业水平考试及格;⒊综合素质达标;并由省里制定较详细的“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二)课程设置里8个学习领域中的艺术、体育与健康、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综合评价与选修学分Ⅱ(校本课程部分)一起放权给学校,省里只检控有无课本、教材?开课否?是否正常?鼓励学校办出各自特色。(三)整合 必修科目的基础性模块的学业水平考试由省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权重为60%;记载学生的成长经历与综合表现评价,权重约占20%,过程性考核(主要 指学校内的模块考试)权重约占20%。 学生必修科目的基础性模块的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合格;综合表现评价达标;由学校组织过程性考核(含选修模块考试)合格才准于毕业。 该设想将会考的评价功能与新课改妥善的衔接,在新课改理想的考试评价方案未出台前,不失为积极稳妥的创新(有所变化、有所进步就是一种创新)。
设 想四:随着我国高等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和招生人数的逐年增多,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其中约占高校招生人数2/3的高职高专批层次 的考生,可以试用实施高中新课改后的由省组织的必修科目水平考试的等第成绩及学校认定的学分等为依据,由所在高中学校推荐,高等学校面试或加某些科目的简 单笔试注册入学(就象国外先进国家的社区大学招生)。如此则使新课改的学分管理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有所衔接,有利于新课改的实施与发挥水平考试的功能,理 顺几个改革的关系。
十多年前,原国家教委推出的会考制度,从理念上讲与当今倡导的素质教育、高中
课程改革价值取向是一致的、并不相悖,实践上也还算成功;尽管在新课改背景下 会考还存在不少值得研究的突出问题(如统一性考试与多样性选择的矛盾),在还没有找到比会考更有效的评价手段之前,“高中毕业会考”的职能主动转改为“基 础教育学业水平考试”,以适应、服务新课改,有所变化、有所进步,在改革中完善创新。
面对新课改,会考工作既经受严重考验又有着改革发展的潜力,会考要与时俱进,增强服务意识,主动适应新课改与高中教育大众化发展的新形势,要站在新课改的角度重新审视高中质量检测评价问题,在理念、政策、模式上有所创新,给会考以新的内涵,使其焕发出新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