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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7-10-9 6:16:29  发布人:孤舟蓑笠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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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旧法相比,新法的责任主体增加了托儿所,这样一来,扩大了此条款的适用范围。并且将未成年学生和儿童改为未成年人, 避免了用语的重复和混淆,体现了立法的严谨性。

禁止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实施其他侮辱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行为。体罚,是指教职工用直接殴打的方式来处罚未成年人的错误行为。变相体罚,是指教职工采用罚站、罚跪或者罚做某种行为等方式来处罚未成年人的错误行为,如揪着耳朵拽出教室、放学不让回家、罚写作业几十遍甚至上百遍、当众讽刺挖苦等等。采取变相体罚,虽然没有给未成年人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但却会给他们的心理的健康发展造成恶劣的影响,也属于一种侮辱人格的行为。

我国的传统教育向来主张对孩子的教育要从严。但严师出高徒教不严,师之惰里的往往被解读为责罚二字。千百年来,责罚一直被视作教导孩子成人成才的最有效、最必须的手段。所以,古代的严师手里经常握着一把厚厚的戒尺。不仅如此,责罚孩子在我国还具有某种形而上的哲学根据,棍棒底下出孝子严师出高徒打是亲、骂是爱之类的齐家治国平天下格言使对孩子的教育暴力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到现在,这种以责罚为手段的教育方式,至今仍然被一些老师奉为信条。下面就一起来看这样一则案例:

案例:四川新都四中一学生小强(化名)课堂上突然尿急,就把尿撒在了饮料瓶里,他的班主任发现后竟然逼他喝尿。小强不从,该老师居然把一瓶尿向小强兜头淋了下去!还骂小强是畜生,并动手打了小强两记耳光。

在上面案例中,如此伤害学生人格尊严的事情,已经明显的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教师是贯穿孩子未成年岁月的关键人物,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起着最有力的保障作用。如果老师对孩子可以任意进行言语和肢体的责罚,则孩子的健康成长就会大打折扣。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一方面是对法律和孩子人格尊严的践踏;另一方面,久而久之,会使孩子产生轻视智慧,轻视良知,轻视个体的恶习,也会发展孩子对暴力的偏爱、敬畏和屈从,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因教师处事不当,学生自杀案

遂川某中学初一(6)班女学生王燕与同学古某、黎某在课间玩。王燕手里拿着一块石头,古某拍了一下她的手,石头飞了出去打在黎某的头上。当晚黎某称头痛,被送至卫生院治疗。第二天上课时,该班班主任肖老师要求王燕、古某叫家长来协商处理黎某医疗费之事。王燕当时便称自己没有责任,不叫家长。肖老师便责骂王燕,并要其滚出去,到别的班上。当日下午只有古某的家长来了。晚自习时,肖老师又问王燕为什么没有叫家长来,并再次要求她明天叫来家长,王燕当面拒绝。肖老师听后很生气,再次责骂王燕并要其到别的班就读,同时指使同学把王燕的课桌凳搬至教师办公室。当时就有同学起哄嘲笑王燕。王燕被骂和遭嘲笑后,哭着离开教室。第二天,王燕的母亲来学校解决了黎某的医疗费问题。随后,王燕将自己的课桌搬走,离开学校辍学。在厦门务工的王燕之父听说此事后,向学校去信,要求学校将问题解决。学校即责令肖老师上门动员王燕返校并向其道歉。518肖老师再次到王燕家,但王燕避而不见,再次劝学未果。肖老师将情况向学校汇报后,学校未采取进一步措施。同年530日下午,王燕在家服农药自杀身亡,她在遗书中表达了自己对此事的心里感受以及对肖老师的怨恨。因教师处事不当,王燕毅然决然的放弃了宝贵的生命。王燕的父母以教师处理学生之间的纠纷不当,导致学生王燕(化名)自杀身亡为由将学校和教师送上法庭。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遂川某中学赔偿该学生家长2.6万余元。宣布后,原、被告均表示服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肖老师在从事教学过程中,对王燕不仅使用滚出去之类的语言,而且当众将课桌搬出教室,不让王燕上课,迫使其离开学校,极大地损害了王燕的人格尊严,同时也侵犯了王燕的受教育权,肖老师的行为显然具有违法性。肖老师的行为虽不必然引起学生自杀,却是王燕自杀的主要诱因,两者之间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肖老师应当预见其行为对一个未成人可能造成巨大精神压力,其行为具有过错性。由于肖老师系履行职务活动中的过错致人损害,且某中学对教职员的违法行为失察,事后采取防范措施不力,所以肖老师的民事责任依法应由其所在单位即某中学承担。王燕自身的心理障碍是导致其自杀的直接的、主要原因,王燕的家长未及时疏导教育子女,监护不力,对王燕自杀后果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

再有,罚站是教师惯用的一种体罚手段。

案例:做小动作被老师发现罚站一个月。20023月底的一节数学课上,就读于黄岩区南城中学初二(2)班的沈金荣(学生名字均为化名)因和坐在前排的同班同学张林发生口角,教数学的老师看到后,走到沈金荣面前,用教学用三角尺狠狠地打了他手臂一下。沈金荣问朱老师为什么打人?见沈顶撞,老师很生气,将沈金荣拖到政教处,政教主任任福岩老师要沈向朱老师赔礼道歉。下课后,沈金荣主动到办公室向朱老师道歉,但老师不接受。第二天上第一节课时,班主任任素云师和朱老师一并走进教室,班主任非常生气,让捣乱课堂纪律的同学统统站到讲台前面来。随后,全班51个学生中有30多位学生主动站到讲台前。班主任手握一根铁伞柄制作的教鞭,在每个学生身上狠狠抽了两下,直到伞柄打断为止。老师则在一旁看着。教训完同学后,沈金荣和张林及另一个同学被留在原地,其他同学返回座位上。最后,班主任要求这3个学生把家长叫到学校去,否则,就让他们站到教室后门去上课。这几个学生由于怕父母知道后会责怪,所以宁愿站着上课。就这样,他们三人一天到晚就站在教室后面上课,站累了,就蹲在地上,班主任发现后,就扇他们耳光。站了一个多月后,沈金荣膝关节红肿得厉害,实在站不下去了,不敢到学校去读书。据了解,这位班主任经常翻出五花八门的招术折磨我们。如上课不注意听讲,就要扣纪律分,每扣1分,罚跑500,多时一次就扣20分,那就得绕着操场跑100圈。老师非常敬业,亲自数圈,有时将数圈的权力交给乖巧的同学。据一位不敢吐露姓名的学生还说:班主任罚站也有讲究,一阵子叫学生金鸡独立,过一阵又来个四足顶地。班上男同学都练过这种功夫,不少女同学也过此艺。可班上的纪律不仅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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