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2007年高中课改培训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7]11号)和《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07]19号)文件精神,扎实、如质地开展高中课改培训工作,确保2007年秋季高中课改工作如期实施。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益阳市高中课改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熊国平
副组长:谢亚斌 李国定
成 员:汤雪涛 罗卫荣 余正生 龚辉平 郭抚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培训组、宣传后勤组。办公室:主任:汤雪涛,副主任:余正生、罗卫荣、郭抚龙,负责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培训组:组 长:罗卫荣,副组长:崔伟民、周鹏来、郑聘龙,负责培训专家的聘请、课程的开设、培训对象的考核和培训资料的组织。宣传后勤组:组长:龚辉平,副组长:宋琦、左锡糖,负责培训场地的落实、培训人员食宿安排及经费的结算和安全工作。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工作人员安排见附表
四、培训内容与培训对象
培训分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两种形式。学科培训主要包括:课程改革方案、学科教材、学科课程标准及高中课改的相关问题。
培训对象:参加通识培训的为未参加省级培训的局长、副局长、基教股长、高中教育专干、各普通高中校长或主管业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务(教导)主任;参加学科培训的,为2007年秋季担任高中一年级教学的学科教师、各区县(市)相应学科教研员。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区县(市)和教育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中课改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扎实落实有关工作。
2、按章办事。受培对象必须按时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培训的纪律。各区县(市)每学科要安排专人带队负责此项工作。班主任要自始至终参与培训,工作人员要参与各学科培训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各相关人员要按时到岗,切实履行职责。
3、注重培训效果。按照“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指导安排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变被动学习为自觉学习,努力提高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