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计划,2004年山东省同广东、宁夏、海南成为全国首批高中新课改实验区。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高中学制仍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与现行高中课程方案相比,新课程最突出的变化是:在保证共同基础的前提下,各学科分层次、分类别设计了多样的、可供不同发展潜能的学生选择的课程内容。为了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新课程方案将实行学分管理,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分方可毕业。同时,高中将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首批参与高中新课改的四个实验区的目标和任务是:通过实验全面检验并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促进学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建立新的教育教学评价标准。这意味着高中培养人才模式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此有关教育人士称这次高中新课改“不亚于1977年高考制度改革”。此外,山东省还将研究确定如何使普通高中教育评价制度与高考政策科学衔接等重大问题,到2007年高考时其命题方式、考试大纲、题型都将针对新课改有所变化。
高中地理课程注重与实际相结合,要求学生在梳理、分析地理事实的基础上,逐步学会运用基本的地理原理探究地理过程、地理成因以及地理规律等。
高中地理课程内容的设计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以人地关系为主线,以当前人类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等问题为重点,以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为支撑,以培养国民现代文明素质为宗旨,从而全面体现地理课程的基本理念。
高中地理课程由共同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组成。高中地理共同必修课程共6学分,由“地理1”、“地理2”、“地理3”(各2学分,36课时)三个模块组成,涵盖了现代地理学的基本内容,体现了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和区域地理的联系与融合。必修课程的设计注意其结构的相对完整和教学内容的新颖、充实,使课程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和时代性。
高中地理选修课程由“宇宙与地球”、“海洋地理”、“自然灾害与防治”、“旅游地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地理信息技术应用”(各2学分,36课时)七个模块组成。选修模块涉及地理学的理论、应用、技术各个层面,关注人们生产生活与地理密切相关的领域,突现地理学的学科特点与应用价值,以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部分学校因条件不具备,可暂缓开设“地理信息技术应用”,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开设。本课程标准对选修课程学习顺序不作具体规定,选修课可以在必修课之前、之后或者同时开设。
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