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课改省区高考改革综合分析
一、高考新方案之“改”与“新”
五省区按照以新课标为核心所制定的考试大纲提出了高考新方案,在考试科目设置、所占权重、考试形式以及录取方式上作了大幅度调整。
(一)考试科目和内容设置
新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据此,五省区对现行考试科目设置、考察的侧重点做了较大调整。2007年高考,山东实行“3+X+ 1”模式,广东实行“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模式,海南实行“3+3+基础会考”模式,宁夏实行“3+小综合”模式;2008年,江苏高考将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模式。
海南省高考新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减少会考科目、强化会考结果的利用,它是唯一实行基础会考且将会考成绩的10%计入高考总成绩的省份,目的在于保障学生的共同基础和知识学习的结构完整。山东省高考新方案增加了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涉及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江苏省高考新方案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七门,其中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二) 考试命题形式
在命题方面,山东试卷引入必做题和选做题的形式,选做题分人文与社会、科学两个部分,文史方向的考生只做科学部分的题目,理工方向的考生则只做人文与社会部分的题目。广东省将现行的“综合能力测试”改为“文科基础/理科基础”,考查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必修部分内容,全部采用选择题,以降低试题难度,减轻学生负担,并通过设定这样的基础科目,防止中学生过早偏科。江苏省则在语文、数学命题中设附加题,加试附加题的考生考试时间增加30分钟,要求选修测试历史的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选修测试物理的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海南省“超量命题、限量做题”的命题方式与其它三省市的方案思路其实是异曲同工,都在于给不同学习特点的学生提供不同的课程选择和发挥潜能的机会和条件。
(三) 考试时间“一考”变为“多考”
江苏省2008年高考方案一经公示,便以其“新锐、超前”的姿态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尤其是其“分三次考试” 的做法:高二下学期4月8—9日考必修科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高三下学期4月7日考选修科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可报考一次;高三下学期6月7—8日考语文、数学和外语。将大学招生选拔由过去的“一考”变为“多考”。
(四) 录取标准和评价方式
新课改后高中段教育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提倡把合作、自主、探究贯穿高中三年学习的全过程,以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学会学习和探究,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从高一开始,就为学生建立学业成绩和成长记录相结合的成长档案。五省区高考新方案,都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报名的必备材料和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例如,海南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了课程评价。广东高考新方案将写实性文字表述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录取参考的依据之一。
另外,由于考生的考试科目或考试内容不尽相同,广东省在计分方式上由标准分变为原始分,以实现评分的科学性,并为与其它省区之间的横向比较提供方便。江苏省高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处理将实行等级计分,分成4个等级,分别用A、B、C、D表示。必修测试科目 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学生若参加两次测试,则取其中的较高等级成绩。选修测试科目按考生成绩分布划出等级:前5%(含5%)为A+,前5%至20%为A级,前20%~30%(含30%)为B+,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为B级,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之间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在录取方式上,广东省高考新方案将专业选考科目与招生专业结合,分类划定录取分数线,分类投档、分类录取。这一录取方式体现了同一考生群体的共同性,有助于选拔的公平性。江苏省也将针对考试科目和内容的变化,对录取方式进行了修改,即根据语文、数学、外语的总分来划定各批次省控线;但在正式投档时,将把语文或者数学的附加分加入总分,然后根据这个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二、五省区高考新方案的共性
纵观五省区高考新方案,尽管它们所采取的措施不同,但在指导思想、科目设置等方面表现出一些共同之处,展示了高考改革的新方向和新趋势。
(一) 适应新课改的要求,考试内容增加选择性
现行的高中新课程是根据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改革理念进行设置的,不同学生可以选择不同的模块进行修读。五省区高考新方案中的命题设置也满足了考生选择的需要:如海南省的超量命题,限量做题;山东、宁夏引入选题机制;广东、江苏的选科选题制及附加题,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满足了不同考生的不同需要,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学生不同学科发展倾向的形成,减轻了他们的负担。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助理刘坚指出:教育部有非常明确的意见,课程改革进展到哪一步,高考改革也要跟进到哪一步,课程改革后增加了高中学生学习内容的选择性,自然也要求高考内容增加可选择性。
(二)遵循素质教育的原则,综合评价成为录取参考依据
高中实行了新课程改革,高考的改革必须要和新课程改革一致,通过高考为实施素质教育发挥正面引导作用。五省区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大学录取选拔新生的重要参考指标,并且在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过程中尽量做到公正、客观,这是新方案的重要亮点,也是热点、难点。海南省首次将基础会考成绩的10%计入高考总成绩,海南、山东在选做题部分推出“文选理,理选文” 以保证学生知识结构的完整性,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体现了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与新课程方案所强调的“掌握必需的经典知识及灵活运用的能力”相吻合。
(三)追求教育公平的目标,兼顾统一性与多样性
教育公平对于社会公平有特殊的促进作用,也是各级各类改革中的不变诉求。山东省特别要求命题过程中体现公平性,要实现试题素材和解答要求对于所有考生的公平性,避免偏题、怪题,考虑城市和农村的不同教学条件和能力,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和特殊解答方式的题目,选做部分各模块的题目难度、区分度等力求均衡。江苏省首次将英语与语文、数学的分值差距拉大为40分,凸现了语文和数学的重要性,其目的之一也是为了照顾城乡、地区间英语教学水平的差异,缩小农村与城市考生的不公平竞争。评价方式由单一转向多元,就是追求公平与科学的表现。
为充分照顾学生水平差异和各省实际情况,新课改试行的四省区均采取自主命题方式。各省在必考科目的基础上设置不同选考科目和选做题目,为每个考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了充分发挥的空间和机会,从而激发他们的创造性,按照他们自己的兴趣和学科倾向展示个性与潜力,表现出对考生不同个性的尊重。因此,各省区新方案中的高考也呈现出了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特点。但是,无论各省区在题型、内容上有多大差异,其命题的依据却仍将统一于新课改的核心思想,不会超出教育部规定的考试大纲。
(四)方案制定因地制宜,改革稳步推行
本次五省区高考新方案的制定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在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模式、录取标准等方面的改革。例如,海南省在提高考核选择性上,并不像广东省那样设置选考科目,因为在大省推行选科考试,无论哪一科都会有许多考生参考,而海南考生只有4万人左右,推行选科考,可能会出现某一科考试人数特别少的情况,这将大大增加考试成本。又如,广东省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校招生专业分类,以一定比例实行文理分列招生计划,分类划线,这有利于中学生按照兴趣、特长和职业发展意向选择考试科目,有利于改变同一招生专业不同选考科执行同一录取标准所造成的不合理现象,将更好地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与公正。同时,要求高校各专业录取时文理分列招生计划,也将有利于引导高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