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民族性格有什么特点?儒家、法家文化对中国的教育有什么影响?怎样利用中国的民族性格教育孩子?近日,中央教科所科学研处、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和现代教育报等组织的“理论工作者和一线教师对话沙龙”活动上,北京林业大学心理系主任朱建军教授对这些问题做了解答。
定契约改变坏习惯
朱建军说,中国古代的“法”和西方的“法”不同,西方的“法”基础是契约,其深层基础是宗教。中国古代的“法”是统治者的法,是控制的手段,其缺点是带有专制性。这种文化影响使我们的家长和孩子的关系也带有专制性,表现在父母说过的话可以不算。这种带有专制性的所谓“家法”,执行者孩子在心理不服气,消极抵抗。朱建军认为,在中国人看来,很多外国人“傻”,不会玩“猫腻”,这其实是他们遵纪守法的表现。中国人缺少守法精神是与中国的“法”有关。
那么怎么避免中国的“法”给孩子教育带来的不良影响呢?朱建军建议借助西方契约精神和中国法家管理精神改变孩子行为——跟孩子定契约。朱建军指出,定契约时要注意几点,首先必须是跟孩子商量着定,让孩子有主动性,并且家长、老师、学生三方都同意,定契约要循序渐进,要有阶段性计划,宁可让他的进步小,要让他有进步、有信心;其次,要有明确的章程,赏罚要分明,不要情绪化。奖品可以成套的奖品,达到一定程度给一份,因为越到后面越难坚持,孩子喜欢凑齐。也可以先给孩子一套奖品,实现不了再往回收。最好不要直接用钱做奖品。另外,不要因为成人自己心情的原因而奖惩孩子,一定要让孩子感觉到,奖惩和心情没关系,甚至在某种意义来说,不要出现心情。必须坚持约定,但在过程中态度要平和。朱建军特别提到,孩子需要知道自己的行为边界,边界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禁锢,同时也是一种安全感。边界要清晰,越小年龄的孩子变通要越少。
找适合的偶像
朱教授说,中国的孩子普遍有恋母情结,表现为有些家庭父亲软弱,母亲是“女王”,儿子是“女王的侍从”。这样的家庭对男孩的心理成长带来不利影响,男孩显得阳刚之气不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朱建军认为这些孩子一定要有男性榜样。
中学阶段是自我统一性建立的时期,从生理上,青春期的孩子有崇拜本能,青春期有性意识,也需要一定程度的宣泄。那么让谁成为他的榜样呢?崇拜歌星不失为一种方法,崇拜同性歌星让他们有学习的榜样,崇拜异性歌星可以宣泄性能量。可以减少现实社会中早恋和早期性行为。朱建军建议给学生开传记课,讲古今中外优秀人物的故事。“青春期需要偶像崇拜,但不同的人崇拜的对象是不同的”。一个人要认同一个榜样,这个榜样与他性别、性格越相似,效果越好。赏识教育家周弘给耳聋的女儿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海伦·凯勒去世的那一天就是她出生的那一天,女儿听了特别高兴。她找到了自己的认同对象,有了学习的榜样。
“在我们教育中固然要学习各国的先进教育经验,但要和中国文化传统,儒家、法家及各家思想结合,这些思想潜移默化在家庭中、孩子身上有表现,我们要根据中国孩子的特点,找到适合的方法。”朱建军说。(责编:七三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