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既要“做减法”,更要“做加法”
——素质教育调研之七
一、不能泛泛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大家应该如何看待下列现象:
有一位校长经常搞加班加点,教育主管部门不得不把他调离原来的学校。可是,到了第二年学校招生的时候,有不少家长却拼命要把孩子送到这所学校里来读书。家长们认为,这样的校长才是真正对学生和家长负责!
有一个市地,在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过程中,常常收到群众的举报——“学校连作业都不布置,也太不负责任了!”
2007年11月14日上午,省委召开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我主持第六小组的讨论。这个小组参加的单位大都是省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同志,各个厅局发言都很积极,某省厅的领导发言之后,我就请另外一个厅局的同志发言,不料陪同刚才发言的某厅领导参加会议的一位同志举手要求发言,我以为她要做什么补充,就让她发言吧。不料,她的发言不是什么补充,而是冲着我来的。她说:现在学生负担太重了。她的孩子上初中,现在每天晚上作作业要到11点,又时大人都睡了,孩子还在作作业,她大声呼吁: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她的呼吁引起了大家的共鸣。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我正好借此机会向大家谈了我们省教育厅正在就如何推进素质教育所做的工作,并在这里郑重向大家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保护儿童少年休息的权利!
另外,近闻,团省委组织一些省人大常委、省政协常委和家长座谈素质教育问题。大家对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忧心忡忡,都认为应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但就在这个座谈会上,中国民主促进会山东省泰安市主委、省人大常委孙宗明同志说:“那么,在这里,我想提出一个问题:在座的家长们谁愿意把孩子送到一所课业负担轻的学校去读书?”结果,没有一个家长举手。
教育部门一讲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就要颁布多少条,就要求控制学生的在校学习时间,并要求学校下午四点以后必须让学生离校。每当这时,就会遭到学生家长的一片反对之声。这又是为什么?
……
面对上述各种现象,我们可以说,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尽管我国社会各界有不少人士在大声疾呼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但在现实的教育实践中,却经常出现不少这样让人啼笑皆非的现象。这是为什么?
二、要明确学生有两种不同性质的“课业负担”
谈到推进素质教育,人们必然要谈到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甚至现在常常有人在推进素质教育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之间划等号。学生的学习是不可能没有负担的,甚至教育界有的官员说,学生的学习本来就不可能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我国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那么,什么是过重的课业负担?到目前,学术界还没有科学的评判标准。在这里,笔者想从学生学业负担的性质和解决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思路入手,谈谈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学习负担与学生的个体差异有关
走进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是带着自己与其他学生不同的先天差异和后天差异走进学校门槛的。这种差异在学生日常的学习中,会通过学生的学习基础、智力水平、智慧方向、性格以及主观努力等方面体现出来。这些因素不但决定了学生学习基础的不同,而且决定了学习学习的快慢以及学习能达到的水平。因此,学生的学习是充满差异的。而这些充满差异的学生,对于学习“负担”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这就必然带来学生学习负担的个体差异性。
另外,“负担”是与学生的主体性相关的。也就是说,学习负担不仅是一个学生知识学习量的客观性的概念,也是一个与学生学习主体体验和感受相关的带有主观性的概念。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主体状态的参与度与学生对学习负担的感受具有重要关系。正因为如此,有人说,有兴趣的负担,不是负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价值取向就是不断降低教材的难度。我们总是认为,国内的课程教材难度比国外高。但是,从总体上说,国外发达国家像美国的中小学教材并没有统一的难度要求,特别是到了初中、高中阶段,学生的学习大都是分层进行的。也就是说,同一年级的学生,选用的教材难度往往是不同的。显然,知识的难度并不是通过课程教材改革解决学生学习过重问题的唯一指向,更不是最重要的指向。面对学生学习负担这一具有高度的个体差异性的问题,一味地降低课程教材的难度是没有出路的,必须回到孔子的教育主张“因材施教”上来。具体思路无非就是:在班级授课制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施个别化教学。当然,这里的个别化教学,不是基于教师对学生学习水平的分类,而是基于学生对学习难度的主体选择。
(二)学习负担与学生知识学习的性质或类型有关
学生的学习就像人们日常吃饭一样,不但与每天吃饭的量有关,还与每天吃饭的质,即吃什么有关。在这里,我们必须指出的是,学生的学习负担与知识学习的类型或者说性质密切相关。
在哲学上,依据知识的来源,人们一般把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间接知识,这是人类几千年文明成果的结晶,通常体现在“书本”(今天的书本,已不局限于纸质出版物)中;一类是直接知识,即人们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得到的知识,这类知识是与人们的经历相关的经验性知识,离开了人们的亲身实践,这类知识是不可能获得的。在这里,我们将前者称为“知识学习”;后者称为“实践学习”。进而,从学生知识学习的类型或性质来讲,可以将学生的学习负担分为两类:即知识性学习负担和实践性学习负担。过去,人们在认识学生的学习“负担”问题时,很少从知识学习的类型或性质这一视角来探讨,而这恰恰是我国学生学习负担问题的最根本的核心问题之一。
今天的中小学生,为什么感到学习负担过重,为什么对学习越来越没有兴趣?笔者认为,这固然与学生学习的知识的量过大有关,更与学生日常学习的知识太单调有关。这就像人们的日常生活一样,海参营养再高,让你天天只吃海参,你不但会吃腻的,而且你的营养也不会健全。我们完全可以说,今天我国中小学生“知识性学习”负担过重,而“实践性学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