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数万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学生一起参加“期末考试”。沈阳市教育局还决定将考试成绩作为对教师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杨涛先生在其评论中对沈阳市的做法表示赞同,并表示“如果一个教师是有本事的,或者至少是适合你的岗位的,那么就应该自己站出来考察一下自己,不用与别的教师比试,就和自己的学生比试如何?”(详见1月24日《赣州晚报》A2版)
其实,师生同考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笔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的一些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也在推崇“师生同考”。笔者认为让教师与学生同考,实则是教育中的一道偏题、怪题。现在我们正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淡化分数观念,且不说对于学生,对待教师更应如此。何况我们要考察一个教师的教学艺术、授课水平以及知识的广博程度,仅从一张试卷上就能反映出来吗?仅凭一纸分数就对教师做出不负责任的鉴定,不仅会伤害教师的感情,而且有悖教育的宗旨。
这就好比要求足球教练和球员同场竞技,并把比赛成绩作为评判教练水平的重要标准,这不是很滑稽吗?对足球教练来说,他们需要具备的是塑造球员的能力、排兵布阵的能力以及临场指挥的能力,而不是踢球的能力。同理,教师能力更应该体现在知识储备、教学设计以及课外的言传身教等方面。和学生考同一张试卷,成绩好的老师顶多说明他应试能力不错,但无法认定他是否就一定优秀;而那些教学经验丰富、成果显赫的老教师,因年龄、精力等因素,考试成绩也许不如学生,如果因此被评为不合格,不是太草率了吗?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试问,假若教师在“期末考试”中考出优异的成绩,而所教的学生成绩却一塌糊涂,那么是让教师待岗,还是给予其奖励?反之,假如教师在应试时考的成绩一般,但所教的学生成绩却出类拔萃,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对待他们?答案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