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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学校-制度-要求-总务工作制度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1-12 9:08:29  发布人:数学老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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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全体总务人员要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运用点圆式工作法开展工作。将点圆式工作法渗透到各个工作层面,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宗旨,主动创造性的工作。落实好总务人员责任制和岗位目标,强化精品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各自分管的工作师生满意。工作中相互团结,互相学习,通力协作,做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形象,出色的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学校的发展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二、总务主任岗位目标及责任
    负责总务处全面工作,制订学期和年度总务工作计划,检查督导各工作人员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和人员调配,政治思想工作,对整个总务工作负全面责任,协调好与其它各处室的工作关系,每天检查一次总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赏罚严明,工作中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后勤工作要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实现一流规范的服务。
三、公物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学校的财产越来越多,公物管理是一项工作量大,原则性强的工作,为了加强师生的爱校意识,使学校的财产、设施、设备延长使用寿命,更好的为教学服务,各项公物管理规定如下:
    (一)教学楼使用管理规定:
      1、教学楼各教室的门、窗、玻璃、讲桌、黑板、电器设施、饮水设施、供暖设施、小五金(门挂、窗钩、插销、拉手、门锁)、地面、墙壁、电气化教学设备等均由使用班级负责管理,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2、教室内讲桌、凳子由使用人负责:不得随意更换时必须由总务处同意方可调换。
      3、教室内设施如出现如下损失,学校将根据损失程度进行处罚:
           (1)门、窗、玻璃由于管理不善损坏,每扇门收维修费15—35元,换一次玻璃收费5—10元,铝合金窗玻璃30—60元,并记入学校维修情况记录,每项扣班级考评分3—5分。
            (2)桌、凳出现损坏维修一张桌子收费30—50元,一个凳子收费10—25元,讲桌教凳同上,并每项扣班级考评分3—5分。
             (3)黑板出现裂痕或破碎、墙壁外表损坏,每损坏一件收费,黑板装修50—80元,墙壁一次5—10元,地面每处收费10—20元,以上每项扣班级考评分3—5分。
              (4)教室内供暖设施、电器设施、教学设备等根据具体情况罚款。
              (5)以上各项扣分期中累计,从班级考评中扣除以上各项规定如出现损坏情况,各班应及时发现,查明原因报校产科或总务处,反之将从严收费和扣分。
    (二)学生宿舍楼使用管理规定:
      1、宿舍的门、窗、玻璃、床铺、电器设施、小五金(拉手、窗钩、插销、门挂、门锁)电话、供暖设施、窗帘、橱子、卫生设施、地面等由使用宿舍的学生负责管理。
      2、每个宿舍必须有专门负责公物管理的舍长,及时参加总务处召开的公物管理会议,并传达给每一位住校生,舍长对本宿舍公物、卫生等工作负全面责任,如出现下列情况,学校根据其损坏程度进行处罚:
                (1)宿舍楼 的门、窗、玻璃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损坏教学楼使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处理。
                 (2)床位的床面或其它部分损坏,维修一次收费30—50元,宿舍内小五金及其它设施损坏一件收费5—50元,每项扣3—5分。
(3)未经政教处、总务处允许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罚款20—50元,由政教处严肃处理,宿舍门锁不能私自更换或乱配钥匙,私自换锁罚款10—15元。
 (4)不按时参加总务处召开的公物管理会议的舍长扣所在班级考评分3—5分。
 (5)上述各项扣分,期终累计,从班级考评中扣除,各宿舍若能及时发现损失,查明原因,弥补损失,学校将根据情况从轻处理。
三、学校餐厅使用管理规定:
    学生餐厅中的门、窗、玻璃、餐桌、电器、供暖设施、卫生设施、地面、墙壁,分到班级管理,特责任落实到人,如果门、窗、玻璃设施由于管理不善则按教学楼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处理。
四、电器设备及用电管理规定:
     1、教室内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学校每学期向各班无偿提供日光灯管四支、启动器十个、开关一个、超出规定出现损耗由各班自理。
     2、学生宿舍内的各种电器设备由各舍长负责,住宿 学生共同参与管理,学校每学期向各宿舍无偿提供日光灯管一支(在正常损耗情况下)超出规定损耗由宿舍自理。
     3、冬季6:00—17:00,夏季6:00—18:00之内(阴雨雪天除外)各教室不准亮灯,教室内有少数学生不准全部亮灯。
      4、出现下列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教室、宿舍内的电器设施由于管理不善被损坏,损坏一个电扇收维修费60—120元,损坏一个日光灯架收维修费30—40元,损坏一个开关、灯座、插座及其它小型设施收更换费5—10元,损坏电线等据实际损失情况收费,并扣5—7分。
        (2)在规定的熄灯时间内亮灯,每亮一支罚款3—5元,同时长的加倍收费,晚上无人亮灯,每亮一支收费10—20元,人少而全部亮灯,多亮一支收费1—3元,每次扣3—5分。
        (3)宿舍内私接灯泡,每接一支罚款10—20元,并没收电器扣5—7分。
五、用水管理规定:
     人人增强节约用水观念,处处从节水出发,杜绝浪费现象发生,学生用水必须做到人走水停,如发现用水不负责任的现象,由用水管理员追究责任,进行经济处罚,并扣所在班级考评分5—7分。
六、学校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1、教学楼所有楼道窗、门厅自由门、门厅窗、电器设施、供暖设施由学校指定有关班级负责爱护、校产科定期发给指定班级《公共设施管护责任书》,有关宿舍班级按要求进行管护,如有损失则追究其责任,并承担一定的维修费用。
       2、宿舍楼所有的楼梯道,楼梯侧面窗、走廊窗、厕所门窗及公共电器设施,供水设备由总务处和宿舍管理员指定有关宿舍轮流管理,总务处定期发给《公共设施管护责任书》,有关宿舍按要求如有损失,则追究其责任,并承担维修费用。
        3、各班卫生区内的一切公共设施,由各班负责保护管理,如出现损坏,将追究其分管班级责任,根据情况进行收费维修,并扣班级考评分。
         4、公共厕所内的供水设施、排水设施、门窗玻璃、电器设施由学校各班级轮流定期管护,出现损失由在管护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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