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新课程方案的主要特征之一是课程的多样化和选择性,实现学生在课程计划指导下的自主选课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对于普通高中学生,由于他们的课程选择意识和能力是有限的,如果学生不能科学有效地选择课程,高中课程改革预期目标就无法实现。为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制定本方案。
一、选课指导原则
1、学生自主决定
指导教师的角色主要是“导”,在指导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尊重学生学习意愿,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最终的决定权一定要留给学生本人。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自主选课能力,使学生在选择中学会选择。这是指导学生选课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
2、学生的重大选择必须经由父母或者其他合法监护人同意。
3、教师在选择方面的咨询和辅助性。
a、为学生选课提供指导和咨询的原则。
b、帮助学生自主选择的原则。
c、广泛深入征得学生父母或其合法监护人的原则。
d、保证选课制度长期相对稳定,有长远的规划意识。
e、具有规范化、制度化的原则。
二、选修内容:
历史选修课分为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中外历史人物评说、探索历史的奥秘、世界文化遗产荟萃等六个模块。
一是供学生选修内容:高中毕业达到的学分;各年级达到的学分;各阶段学校选修课程的安排;学生成绩的统计与标准分的换算;补考与重修的说明。
二是提供学生及家长参考的各科选修内容简介,其中包括选修课程的几个模块,每个模块的分值及每个模块内容与学生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与影响。
三、选修形式:
以年级分类,为学生提供一个大致的课程方案,明确各年级某个学段的课程安排、选修内容、选修顺序、达到的学分,让学生与家长在此框架内选修课程。
四、选课实施工作具体细则
1、高一年级原则上只开必修课,不开设选修课,有条件的可根据学校实际尝试开设选修课,选修模块应以基础模块为主。
5、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每门选修课程应不少于36学时,经考试合格可得2学分,三年中每个学生在选修Ⅰ中应至少获得20学分,在选修Ⅱ中应至少获得6学分。鼓励有学习潜能的学生在选修Ⅰ和选修Ⅱ中获得更多学分,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6、高三年级原则上不再开设选修课,面对新的高考模式,做好新课改与高考模式的研究,提高学生的应试能力,为高考取得优异成绩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