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新课程方案的主要特征之一是课程的多样化和选择性,实现学生在课程计划指导下的自主选课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对于普通高中学生,由于他们的课程选择意识和能力是有限的,如果学生不能科学有效地选择课程,高中课程改革预期目标就无法实现。为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制定本方案。
一、选课指导原则
1、学生自主决定
指导教师的角色主要是“导”,在指导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尊重学生学习意愿,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最终的决定权一定要留给学生本人。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自主选课能力,使学生在选择中学会选择。这是指导学生选课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
2、学生的重大选择必须经由父母或者其他合法监护人同意。
3、教师在选择方面的咨询和辅助性。
a、为学生选课提供指导和咨询的原则。
b、帮助学生自主选择的原则。
c、广泛深入征得学生父母或其合法监护人的原则。
d、保证选课制度长期相对稳定,有长远的规划意识。
e、具有规范化、制度化的原则。
二、选修内容:
选修部分是学生自主选择的课程,共12个学分,设6个课程模块。
选修部分包括:化学与生活 化学与技术 物质结构与性质 化学反应原理 有机化学基础 实验化学
一是供学生选修内容:高中毕业达到的学分;各年级达到的学分;各阶
段学校选修课程的安排;学生成绩的统计与标准分的换算;补考与重修的说明。
二是提供学生及家长参考的各科选修内容简介,其中包括选修课程的几个模块,每个模块的分值及每个模块内容与学生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与影响。
三、选修形式:
以年级分类,为学生提供一个大致的课程方案,明确各年级某个学段的课程安排、选修内容、选修顺序、达到的学分,让学生与家长在此框架内选修课程。
四、选课实施工作具体细则
学生在高中阶段修满6学分,即在学完化学1、化学2之后,再从选修课程中选学一个模块,并获得学分,可达到高中化学课程学习的毕业要求。
鼓励学生尤其是对化学感兴趣的学生在修满6个学分后,选学更多的课程模块,以拓宽知识面,提高化学素养。建议有理工类专业发展倾向的学生,可修至8个学分;有志于向化学及其相关专业方向发展的学生,可修至12个学分。
化学课程标准是普通高校招生化学科考试的命题依据。化学1、化学2课程模块的内容是高校招生化学考试内容的基本组成部分。普通高校招生化学科的考试内容应对报考不同专业的学生有不同的要求:报考人文学科或社会科学专业的学生,最多不超过3个模块;报考理工类专业的学生,最多不超过4个模块;报考化学及其相关专业的学生,最多不超过6个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