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新课程方案的主要特征之一是课程的多样化和选择性,实现学生在课程计划指导下的自主选课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对于普通高中学生,由于他们的课程选择意识和能力是有限的,如果学生不能科学有效地选择课程,高中课程改革预期目标就无法实现。为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特制定学生选课指导方案。
1、选课指导原则
⑴责任分摊
学校的任何教师、高年级学生、家长都有为学生选课提供指导和咨询的责任和义务。学校为他们参与学校课程、承担选课指导责任提供相应的支持条件。
⑵学生自主决定
指导教师的角色主要是“导”,在指导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尊重学生学习意愿,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最终的决定权一定要留给学生本人。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自主选课能力,使学生在选择中学会选择。这是指导学生选课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
⑶学生的重大选择必须经由父母或者其他合法监护人同意。
2、选课指导
高中地理课程由共同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组成。高中地理共同必修课程共6学分,由“地理1”、“地理2”、“地理3”(各2学分,36课时)三个模块组成,涵盖了现代地理学的基本内容,体现了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和区域地理的联系与融合。必修课程的设计注意其结构的相对完整和教学内容的新颖、充实,使课程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和时代性。
高中地理选修课程由“宇宙与地球”、“海洋地理”、“自然灾害与防治”、“旅游地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地理信息技术应用”(各2学分,36课时)七个模块组成。选修模块涉及地理学的理论、应用、技术各个层面,关注人们生产生活与地理密切相关的领域,突现地理学的学科特点与应用价值,以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部分学校因条件不具备,可暂缓开设“地理信息技术应用”,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开设。本课程标准对选修课程学习顺序不作具体规定,选修课可以在必修课之前、之后或者同时开设。
报考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如地学、环境、农林、水利、经济、管理、新闻、旅游、军事等)的学生必须修满地理选修课程4学分。
高中地理课程内容结构如下图所示:(见高中地理课程标准(人民教育出版社))
学生选课的程序为,先由学生研读学校《学生选课指导手册》,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所开设的学习内容、模块、学分等总体要求,了解选修课的总学分及模块要求,然后根据自己的学业基础、兴趣等,在征求家长、老师等意见基础上,初步确定自己未来的学业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目标的修习模块,然后合理分解3年的目标,分配和安排个人每个学段的修习内容,防止内容和时间的冲突。之后,由学生填写《学生选课单》,上交学校并接受老师的指导,最终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形成自己的个性化课程修习计划。